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高级沙发芒果体育
栏目:芒果体育资讯 发布时间:2023-04-25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球软体家具行业的工业化生产始于二十世纪初的欧洲。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伴随着软体家具行

  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预案为:以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0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全球软体家具行业的工业化生产始于二十世纪初的欧洲。进入二十世纪90年代,伴随着软体家具行业技术水平的发展,世界经济的发展和各国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消费者对产品品质要求的提升和款式设计需求偏好的不断细分,市场需求不断扩大,全球软体家具行业整体保持稳步增长态势。根据CSIL的统计,全球软体家具的消费额从2010年的539亿美元增长至2021年的690亿美元,累计增加28.01%,年复合增长率为2.27%。软体家具制造业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受发达国家劳动力成本较高等因素的影响,全球软体家具产业正持续向拥有劳动力价格优势和供应链资源完整的国家转移。

  我国现代软体家具产业正式起步于二十世纪80年代初,在引进国际先进生产设备及制造技术的基础上,通过消化吸收、工艺完善并充分发挥劳动力成本及产业链配套优势,逐步承接欧美等发达国家转移出的全球软体家具产能,并发展成为全球最大的软体家具生产国和消费国。根据CSIL的数据,2010年至2021年间,我国软体家具年产值从189亿美元持续上升至360亿美元,年复合增长率为6.03%。受益于我国经济的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年轻消费群体的崛起,家居装修装饰逐步从重装修向重装饰的转变;近年来,我国软体家具行业消费额保持持续、快速的发展态势。未来随着消费主体的年轻化,消费将愈发向舒适化、绿色环保、个性化等方向发展,以及软体家具智能化的推广等,都将继续推动软体家具消费市场的发展,提升我国软体家具行业的渗透率,从而有利于品牌化、规模化的软体家具企业的发展、壮大。

  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床垫生产及消费国之一,国内床垫生产总值及消费规模近年来均呈持续上升趋势。根据CSIL的统计,2020年全球主要国家床垫市场消费规模290亿美元,占全球软体家具消费规模的43.15%;2020年我国床垫行业消费规模85.40亿美元,占中国软体家具消费规模的45.43%,床垫在软体家具消费中占有较大份额。

  虽然我国床垫行业市场规模较大,但是因行业起步时间较晚、居民收入的增长与城镇化进程推动需要时间,我国床垫行业集中度、渗透率、更换周期相比于发达国家仍有一定的差距。据FurnitureToday统计,2020年全美前5大品牌(丝涟、席梦思、舒达、泰普尔、SleepNumber)市场份额总和(CR5)为51%,而我国同年床垫企业CR5仅为16%,远低于美国的行业集中度,主要系国内厂商仍未形成强势品牌,制造商进入门槛低,且渠道以经销模式为主,给予了中小企业足够的生存空间。根据CSIL统计,发达国家床垫渗透率为85%,而我国床垫行业渗透率仅为60%,仍有较大提高空间。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2021年我国城镇化率(城镇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64.72%,同期发达国家城镇化率普遍在80%-90%,床垫渗透率与城镇化率呈一定正相关性,随着城镇化率稳步提升,新增住房交易需求将为床垫市场带来更多增量消费者群体。根据红星美凯龙联合16家床垫品牌发布的《2021床垫新消费趋势报告》,约50%的中国受访者的床垫使用年限超过5年,而约70%的美国家庭平均约3年会更换一次床垫,对消费者换新意识的培养仍待提升。随着居民可支配收入的不断提升以及对居家产品品质要求的不断提高,结合过去三年经济疲软带来的小微企业的出清,我国床垫行业正迈入整合发展的阶段,行业渗透率将不断提升,行业集中度亦将不断提高,头部品牌企业在技术、产品、规模化生产、服务、渠道等多方拥有领先优势,有望在产业升级中起到示范作用,进一步强化马太效应。

  我国当前处于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阶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从2013年至2022年,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从54.49%提高到65.22%。但与发达国家80%左右的城镇化率相比,我国城镇化水平仍有较大的发展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十四五”时期我国将全面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提升城镇化发展质量,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发展壮大城市群和都市圈,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将继续提高。未来几年,我国将通过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放开城镇户籍落户,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进而为软体家具行业提供更为广阔的市场空间。

  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持续提高、年轻消费群体的崛起,为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随着宏观经济的发展,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根据国家统计局的数据,从2013年到2022年,中国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8,311元上升至36,883元,年均复合增长率为8.09%。可支配收入增长带来购买力提升的同时,居民消费结构和消费理念也出现了一定的变化,影响居民消费行为的因素从单纯的价格因素逐渐发展到产品品牌、质量、信誉、服务以及购物环境等综合因素。此外,近年来,千禧一代(1984年至1994年出生的人群)、Z世代(1995年至2009年出生的人群)等年轻消费群体崛起,成为我国消费领域坚实的中坚力量,家居消费人群更趋于年轻化,对产品的口碑、舒适感、风格、内涵与文化以及品牌知名度等愈发关注,软体家具设计风格多样,兼具实用性和设计感,可充分展现年轻消费群体对时尚性和舒适性的追求,从而促进软体家具行业的发展。因此居民消费能力的提升、消费观念的改变和消费主体的变化,为软体家具行业带来了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对能够快速适应消费者变化的软体家具企业带来了良好的发展机遇。

  我国软体家具行业由于起步较晚,技术门槛较低等原因,呈现“大行业,小公司”的格局,较之发达国家,目前集中度、渗透率仍然较低,头部品牌企业成长空间大。随着我国居民可支配收入持续增长,居民消费持续扩大升级,有利于行业内品牌化和规模化的企业依靠自身优势拓宽市场空间,做大做强。

  人的一生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床上度过,床垫不仅是居民生活的必需品,还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精神状态与身心健康。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统计,全球睡眠障碍率高达27%,已成为全球第二常见的精神障碍。根据社科院的《中国睡眠研究报告(2022)》显示,45岁以下人群中,超50%存在睡眠障碍,年龄越大睡眠问题越明显,即使在25岁及以下的人群中,也有超过40%的人存在睡眠问题,总体上只有千分之一的人认为自己没有睡眠问题。睡个好觉越来越难,这已经上升为社会问题。健康中国战略中,已将睡眠健康纳入主要行动指标。高质量的睡眠需求催生高质量的睡眠经济,据艾媒咨询、银河证券等机构测算,在2016年至2020年间,中国睡眠经济市场规模已从2,616.3亿元增长至3,778.6亿元,年均增速达9.6%,至2030年总规模有望破万亿元。床垫作为改善睡眠质量和睡眠健康的重要产品,是睡眠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前景广阔。根据Statista预测,2020-2025年中国床垫市场收入的年均复合增长率预计为6.57%,即到2025年中国床垫市场收入将达到127.90亿美元。

  我国软体家具行业及其细分床垫行业市场化程度较高,行业进入门槛总体不高。但是,对于发展成为品牌化、规模化的软体家具企业或床垫企业则具有较高的行业壁垒,体现在品牌、渠道、资金和设计研发等方面。

  软体家具是耐用消费品,品牌认知度是企业赢得市场的重要因素。企业知名度是运营管理、生产和研发技术、产品质量、售后服务、企业文化、市场口碑等方面因素的综合体现,打造品牌形象需要企业较长时间的沉淀与积累,并投入大量资金以维护品牌内涵、输出品牌形象。行业内现有知名企业经过长时间的努力经营和积累已经建立了一定的品牌优势,取得了较高的市场认知度,而行业新入者很难在短时间内形成品牌效应。

  销售渠道是软体家具企业重要的竞争资源。近年来,随着电商的兴起和精装房、整装业务的增加,家具制造行业的销售渠道呈现以经销为主,电商新零售、整装、家装等快速发展的局面。完善的销售渠道是软体家具制造企业赢得市场的关键,各个城市区域核心商圈、核心地段、核心商场位置因其稀缺性而成为业内竞争对手竞相争夺的重要资源。然而,建立一个系统化的覆盖全国甚至全球的销售网络不仅需要巨大的资金投入和高昂的运营成本,而且需要丰富的渠道管理经验。因此,销售渠道是软体家具制造行业新进入者面临的一大障碍。

  软体家具行业是竞争较为充分的行业,标准化程度较高,规模化生产优势明显,因此内部成本控制水平是企业赢得竞争的关键。企业智能化、柔性化和规模化制造水平,直接影响到产品的生产成本,是稳定的产品质量、娴熟的制造工艺和个性化的产品供应的可靠保障,而大额的智能化制造设备及信息系统的投资对行业准入者构成了资金壁垒。

  此外,公司品牌的推广和持续维护同样需要大额资金支撑,对于一个新进入者而言,很难与行业内知名企业抗衡。

  基于人体工程学的设计研发是软体家具行业实现差异化和技术领先的重要手段,直接决定了一个公司产品的品质、溢价和市场定位。随着消费者需求越来越多元化、差异化,原创设计与自主研发成为软体家具制造企业发展的重要动力和源泉。因此设计研发能力,是软体家具行业新进入者的另一重要障碍。

  公司品牌创立至今,一直秉承“让人们睡得更好”的愿景使命,致力于人体健康睡眠的研究,专业从事整套健康睡眠系统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定位中高端。公司凭借着强大的研发设计实力、工业4.0的智能化生产、严格的品质管理和高品质的配套服务,使公司产品满意度、服务满意度、品牌美誉度不断提升,并依靠鲜明的品牌认知辨识度以及全方位、高效反应的营销网络将公司产品推向市场,成功占据国内中高端床垫市场自主品牌第一的份额。公司为中国家具协会副理事长单位、中国家具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工业设计协会常务理事单位。截止报告期末,公司共计参与起草并发布各项技术标准26项,其中,国际标准2项、国家标准7项、行业标准4项、团体标准13项。

  公司所处行业为软体家具制造业,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与主要产品没有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为客户提供中高端健康睡眠产品及服务,是一家集研发、设计、生产、销售、服务于一体的健康睡眠系统整体解决方案服务商,主要产品包括中高端床垫、床架、沙发、床品和其他产品,其中床垫为公司核心产品。公司秉承“让人们睡得更好”的企业使命,专注于人体健康睡眠研究,整合全球优质睡眠资源,推动技术创新与技术转化,不断通过设计、材料、结构和智能科技创新等实现产品矩阵的迭代升级,为消费者提供优质环保、科学健康的睡眠产品,真正实现让“床适应人”来提高人们的睡眠质量。

  公司目前拥有华南、华东两大数字化智能制造基地。已建成以“经销为主,电商、直供、直营等多种渠道并存”覆盖全国的多元化、全渠道销售网络体系。

  床垫是公司的战略核心产品。公司基于健康睡眠系统研究,高度重视新产品的开发与设计,根据不同人群身体特点和睡眠习惯,结合人体工程学原理与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构建了产品结构平台和核心资源库,开发了多种系列风格,适应不同人群需求的床垫产品,形成了完整的中高端及年轻时尚品牌矩阵,满足消费者“量身定制”的产品需求。

  床架不是简单的床垫载体,是从风格定位、质感表达、视觉美学等多方面营造睡眠场景,并结合人体工程学原理,通过排骨架对床垫的调节,达到人体曲线与床垫完美贴合支撑,从而起到提升用户睡眠舒适感,减少用户翻身次数,提高用户深度睡眠时间的作用,是改善睡眠质量的重要功能产品。

  沙发主要分休闲沙发和功能沙发。公司沙发品类以消费者家居需求为出发点,坚持原创,聚焦“经典、时尚、设计、生活”产品理念,致力于“用设计改变生活”,引领家居设计新风尚。产品设计中广泛融入人体工程学原理,以满足坐、躺、睡等使用场景需求。公司严控沙发产品品质,在自有CNAS实验室的基础上,同步与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赛德检测达成战略合作,保障产品的环保和品质要求。

  V6大家居是公司的战略新兴业务芒果体育。以时尚生活方式为核心理念,依托软体家具优势,突破原行业只能定制柜体,不能定制软体的局限,把软体成品与定制相结合,一体化设计。为消费者提供时尚化、潮流化、舒适化的家居产品,更提供全场景沉浸式的家居体验和一站式的家居配套空间解决方案,为消费者创造高颜值、高品质、高舒适度的美好家居生活空间。

  上述财务指标或其加总数是否与公司已披露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相关财务指标存在重大差异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于2022年6月23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公司类型由“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6,000万元变更为人民币40,001万元,公司股份总数由36,000万股变更为40,001万股,并对《公司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详见公司2022年7月26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9)。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召集,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13日以邮件、微信、电话的方式送达全体董事,并于2023年4月24日上午10:00以现场及通讯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王炳坤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和议事内容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满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公司根据2022年年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2年年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08)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07)。

  公司依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编制了《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奉宇先生、向振宏先生、唐露新先生向董事会递交了《2022年度述职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htpp://)的《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2022年度述职报告》。

  根据公司2022年度整体运营情况,结合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致同审字(2023)第441A013841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编制了《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公允反映了2022年度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财务报表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3年度,公司结合宏观环境、行业趋势的预判和公司的经营规划,力争实现营业收入、净利润同比2022年度增长10%-20%。(特别说明:上述经营目标是在相关假设条件成立的前提下制定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经营及内部管理控制目标,不代表本公司2023年盈利预测和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上述目标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与市场环境,以及公司管理团队努力等诸多因素,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923,751.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6,146,843.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6,280,733.3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297,217.73元。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以2022年末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1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00,01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下同)2023年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的连带责任担保,有效期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前述额度内,具体担保金额及保证期间等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担保可分多次申请。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九)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募集资金使用及公司日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1)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规定,本议案涉及董事薪酬事宜,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此议案直接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高级沙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王炳坤先生、姚吉庆先生、盛艳女士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公司拟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承担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及内控审计工作,聘期一年;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与其签署相关协议并根据公司年度审计业务量及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确定有关报酬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2)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及子公司(均为并表范围的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进行了统计,并基于2023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对公司2023年度与相关关联方可能产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合理预计。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确认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以及预计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3)以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核查意见》。

  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要求,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亦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对本议案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14)及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2022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章程》(2023年4月)及《公司章程修订对照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3年4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3年4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为满足信息披露的规范性要求,公司根据2023年第一季度经营情况编制了《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15)。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016)。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3年5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其中,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任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交易系统和互联网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3、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详情请参阅2023年4月25日披露于《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经济参考报》及巨潮资讯网()的公告。

  4、根据《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议案9、12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议案14、15须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议案6、8、9、11、12、13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将单独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有效持股凭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有效持股凭证原件;

  (3)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并在发送邮件后与公司证券事务部电线前送达或邮件至公司,登记时间以收到信函或邮件时间为准;来信请寄:广东省东莞市厚街镇厚街科技大道1号公司证券事务部办公室。邮编:523900,信封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线—11:30,下午14:00—17:00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2)

  本人(本单位)作为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代表本人(本单位)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如没有作出明确投票指示,代理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见投票,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为本人/本单位承担。委托人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表决意见如下:

  1、每项议案只能有一个表决意见,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的栏目里划“√”;

  2、在本授权委托书中,股东可以仅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具体提案投票为准;

  4、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之时止。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5月1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下简称“公司”)2022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08,923,751.7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56,146,843.39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966,280,733.37元,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721,297,217.73元。具体情况如下: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以公司2022年末总股本400,0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0.00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红利合计400,010,000.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利润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芒果体育。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所处发展阶段及实际经营情况,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截止报告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充足,本次现金分红不会造成公司流动,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实施该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实现持续稳定发展,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公司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的总体运营情况、未来发展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因素,有利于公司的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2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有利于公司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义务,同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备案,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审议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831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001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38.93元。截至2022年6月20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55,758.93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44.55万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7,714.38万元。

  (1)截至2022年7月31日,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32,431.94万元,以自筹资金预先支付发行费用571.32万元,合计33,003.26万元已用募集资金置换。

  (2)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9,234.09万元(不含于2022年8月置换的2022年1-7月投入的13,860.60万元)。

  综上,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投入51,666.02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98,226.49万元(其中募集资金96,048.36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178.14万元)。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等文件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慕思健康睡眠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办法于2021年5月15日经本公司董事会第一届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制度》并结合经营需要,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和嘉兴慕思寝室用品有限公司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及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178.49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35万元。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账户存储余额与募集资金的对应关系如下:

  说明:以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571.32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转出,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额32,431.94万元已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

  2022年度,本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有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芒果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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